12月14日,职业联赛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召开之际,中国足协正式发布了新的薪酬政策。该政策明确指出,中超一线队的国内球员年薪上限设定为税前500万元,而平均年薪则不得超过税前300万元。对于外援而言,年薪的上限则是税前300万欧元。此外,中超俱乐部在年度的总支出上也有严格限制,不得超过6亿人民币,这一限制涵盖了青训和女足的相关费用。
中国足球协会明确要求,球员与俱乐部所签订的合同应为税前薪资协议,且球员的薪资构成中不含比赛奖金。为了杜绝“阴阳合同”等违规行为,若球员与俱乐部以外的第三方达成任何合同协议,则必须向中国足协进行相关申报。
俱乐部在与球员的直系亲属缔结经济协议时,亦需向中国足协进行报告。此外,若球员获取的合同额外现金或物品价值超过一万元人民币,亦须向足协进行申报。
中国足协对年轻球员实施了特定政策,规定U21球员的年薪上限为税前30万元人民币,但若累计出场时间超过900分钟,则薪酬上限得以放宽。至于外援,其薪酬上限设定为税前300万欧元。若俱乐部不幸降级,无论是国内球员还是外籍球员,只要合同符合中超联赛标准,其收入仍有效,但若续约或签订新合同,则必须遵守中甲的相关规定。
俱乐部对于外籍球员的年度薪酬总额设定上限,此上限为1000万欧元。一旦俱乐部遭遇降级,外籍球员的薪酬总和在降级至中甲联赛的首个赛季内,方可突破中甲联赛规定的薪酬标准。
关于此前球员与俱乐部所签署的既定合同,中国足协出台了相关规定,允许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依据这些补充协议,相关差额部分需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予以发放。对于签订补充协议的球员而言,其新合同的薪酬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而外援的薪酬则不得低于税前200万欧元。
中国足球协会对球员奖金发放制定了具体规则:在中超联赛及足协杯比赛中,获胜的奖金上限为300万元人民币,打平的奖金上限为100万元人民币。而在亚冠联赛中,获胜的奖金最高不能超过600万元人民币,平局的奖金最高不能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各足球俱乐部有权设立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浮动奖金,具体使用方式由俱乐部自行决定。
关于入籍球员的薪资问题,中国足协明确指出,各俱乐部有权自主决定,其入籍球员的薪资标准是参照国内球员还是外籍球员的限薪规定来执行。
中国足协对外公布了一项关于俱乐部名称中性化的新规定。依照此规定,国内的足球俱乐部在命名时不得包含任何股东、股东关联方或实际控制人的名字、商号或品牌。新设立的俱乐部名称需符合健康文明的标准,并需展现地域的传统文化、人文精神以及俱乐部的核心理念。因此,诸如北京国安、山东鲁能、广州恒大等知名球队的名字也将面临更名。